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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如何給員工停社保?

欄目:社保常見問題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21-04-12

  對于現(xiàn)在的朋友換工作是很平常的事情,而社保也是單位給大家繳納的,這樣就存在一個,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而員工離職了,社保就可以給停了。那么單位如果給員工進行停社保的操作呢?

單位如何給員工停社保? 第1張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沒繳納社保費用,即為停保狀態(tài)。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模谵k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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