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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征點調整時間

欄目:個稅資訊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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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稅起征點調整時間,個稅關系到我們工資的多少,所以對于個稅大多數(shù)人還是比較關注的,此次的個稅改革草案出來后,很多人就在關注個稅起征點的調整時間。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個稅起征點調整時間 第1張

個稅起征點調整時間

  按照草案來看,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進行施行。在施行之前,也就是2018年10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稅大改后的稅率變化

  首次明確了新版7級稅率明細。政策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將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修改為: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級數(shù)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不超過36000元的(3%)

  2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超過960000元的部分(45%)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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